一是保险业务发展快。2002到2007年的五年间,全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8.2%,是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7年全国保费收入是2002年的 2.3倍,超过1980年到1999年20年全国保费收入的总和。2008年1至10月,全国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6.6%。目前保险业总资产3.2亿元,是2002年的5倍。
二是市场主体发展快。目前全国共有保险公司120家,比2002年增加73家。共有省级分公司 1114多家,是2002年的8倍。初步建成了多种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并存,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保险市场体系。一批保险公司茁壮成长,竞争力逐步增强。在A股上市的三家保险公司占国内A股市值的比例接近7%。
三是服务领域拓展快。十六大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不断提高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大量涌现,一大批保险产品从无到有,保险功能从主要集中在经济补偿功能,向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拓展。
一是风险得到有效防范。2002年以前,保险业整体净资产为负数,主要的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历史包袱沉重,保险公司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经过几年来的发展,保险业净资产已经达到2486亿元,历史遗留的利差损包袱基本得到控制,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正在走上一条良性发展的轨道。几年来,我们化解了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车贷险等新的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通过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建立了市场化的风险自救机制。目前,保险保障基金规模已经超过130亿元。
二是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在金融行业中,保险业对外开放早,市场化程度高。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提高,极大地增强了保险业发展的活力。十六大以来,我们从培育新的市场主体、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减少对保险产品定价和产品服务创新的限制、促进保险市场竞争等多个方面入手,不断推进保险业市场化进程,保险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发挥。同时,我们坚持以开放促发展,外资的进入不仅没有对保险市场安全造成大的冲击,而且带来了新的理念和技术,促进了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发展模式逐步转变。全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特别是通过制度建设,为转变发展方式提供保障。过去保险业发展主要依靠增量要素投入,行业发展的制度约束不健全,也容易积累风险;随着保险业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经营和政府监管的规则更加明确,全行业依靠制度、依靠管理和依靠人才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